2023年原平市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原平市教科局原教科字【2023】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东至永康南路两侧(不含八一嘉苑)和永康北路以西;西至云中路以东;南至青年街以北;北至迎宾街方向以南(含原平一中宿舍区)。
二、招生计划:2023年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三、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本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
1、7月25日,学校通过校园网(http://sxxzypsx.30edu.comcn/)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2、8月1日——2日,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到学校报名处领取报名号和《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第一批次:8月3日——8月6日,服务区内前进西街以南的报名审核。
4、第二批次:8月7日——8月9日,服务区内前进西街以北的报名审核。
说明:审核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4:00—6:30
五、报名地点:原平市实验小学
六、报名均须提供材料(当天拿齐,过期不候)
1、具有原平市户籍《居民户口簿》,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在服务区有固定房产者,入学报名时须四证齐备:《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房屋产权证》、《山西省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近一年来入住证明(闭路电视入网证及交费条、天然气入网证及交费条、宽带入网合同、采暖费收据、水电费票据等)。
2、具有原平市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报名时除提供第一条款所列证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材料。
3、具有原平市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均无住房,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区《房屋产权证》。报名时除提供第一条所列证件外,还须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父母城区“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生活的证明。随外祖父母三代同堂居住者,另须提供母亲的独生子女证。
4、服务区内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有关证件: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人才的子女,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户主首页、户主页、孩子页。
报名审核后要进行入户调查,请保持电话畅通,对弄虚作假的和不接受调查的一票否决!(入调只进行一次)
七、温馨提示:
1、符合同一套住房小学六年一个学位的规定(同一住户多胎除外;不同户主六年内只有一个学位)。
2、如购置的是二手房,必须到公证处公证。
(所交材料均须原件、复印件)
3、请本校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
4、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及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否则,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5、8月15日起开始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届时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
6、如因新生年龄不足,瞒报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电子学籍的,勒令其退学。
7、自有住房若是外租、在建、未入住,均以现居住地认定。
值班电话:8222081
原平市实验小学校
2023年7月25日